“我以为利用自己经办这笔补偿款的机会,‘关照’一下亲戚,不会被人发现……”近日,当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纪工委干部到某社区开展回访时,该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兼居民小组出纳蔡某懊悔不已。
此前,鲤城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站前大道工程项目征收该社区某居民小组的土地时,居民小组发放征地补偿款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部分补偿款被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侵害了群众的正当权益。
“征地补偿款涉及征迁户切身利益,是基层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必须认真核查。”鲤城区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件后,随即展开核查。
“这两份名单对不上。”该区纪委监委干部在查阅资料时发现,该居民小组在开展征迁工作过程中,分别制作了征迁户名单、征地款发放对象名单。然而通过对比,两份名单上人数却不一致,征地款发放对象名单上多出了一名征迁户。
这名多出来的征迁户是谁?带着疑问,该区纪委监委干部通过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这名多出来的征迁户,是该笔征地补偿款具体经办人蔡某的侄子。至此,蔡某利用发放征地补偿款职权之便,为自己侄子牟取利益的行为浮出水面。
鲤城区纪委监委随后将该问题线索及初步调查情况转交金龙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由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对蔡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蔡某在明知其侄子不符合补偿款发放条件的情况下,仍隐瞒事实,将其纳入征地款发放对象名单中,企图以此“关照”其从中牟利。最终,蔡某受到严肃处理,其侄子冒领的征地补偿款也被如数追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鲤城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51个,推动整改45个,查处“三资”领域问题2起2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通讯员 庄君斌 林娉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