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应常过“安检门”

干部应常过“安检门”

发布日期:2024-05-0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浏览量:893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火热展开。广大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和纪律下干净干事,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推动党纪党规铭刻在心、力践于行。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学纪、知纪、明纪目的在于守纪。但现实中,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愿受监督、害怕被监督,排斥纪律、抵触规矩,把监督和纪律看成同自己“过不去”、感到“失威信”,凡此种种,既疏远党群干群关系,也极易从“失小节”走向“犯大错”,一步步陷入不可自拔的“悔恨深渊”。只有常过“安检门”、多听“弦外音”,才能官清身正、行稳致远。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主动接受监督约束,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现实要求。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把监督和纪律作为提前预防式保护、防微杜渐式爱护、如影随形式陪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全面认清利益诱惑的“算计”、全力抵挡糖衣炮弹的“进攻”,切实做到自律自省、慎独慎微。主动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监督和纪律之下,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加强如临深渊的警醒,习惯在纪律约束和外界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进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永葆清正廉洁的先锋本色。

监督和纪律里有“紧箍咒”,也有“护身符”。监督的目的、纪律的作用在于规范用权、正己修身,要及时发现问题、靶向解决问题,把最真挚的关心、最真正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干事创业的护航助力。要注重自我监督和约束,襟怀坦白、行为磊落,坚持按程序办事、规则办事,多些“吾日三省吾身”,不以“无可厚非”纵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经常性反思自身缺点与不足,正确对待各种批评与意见,做到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监督和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过铸成大错、大错酿成大祸,真正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