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现场观摩交流会。来自5个旗(县、区)基层监督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分享了在探索加强基层监督过程中的成果和感受。
为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力监督的工作机制,包头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强化基层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全市选出5个旗(县、区)及其所辖的10个苏木乡镇作为强化基层监督试点。
“涉及村干部问题线索数量由上一届的年均32件下降到2023年的3件。”东河区河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吴静展示的一份数据,引来观摩团成员的注目。
河东镇是典型的城郊镇,在上一届村“两委”任期内,涉及村干部的问题线索在全镇问题线索总数中的占比居高不下。成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试点单位以来,河东镇纪委、监察办围绕集体“三资”、土地承包等重点焦点事项,通过实施“线上+线下”同步监督、“日常+专项”合力监督、“纵向+横向”全面监督,推动制定完善20多项制度举措,规范镇村小微权力运行,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东河槽东路工农村段,原是一条坑洼不平的土石路。道路修缮是周边三个村村民呼声很高的一项民心工程,村民们数次寻求12345热线的帮助。镇纪委紧盯这一问题工单跟进监督。最终,在各方努力下,这条土石路经过重新施工,变成了平坦的柏油路。
包头市纪检监察机关因地施策,推动强化基层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基层“三资”管理问题,东河区纪委监委立足抓要害、抓关键,对辖区两镇“三资”管理开展提级监督。达茂旗纪委监委成立由苏木乡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组,用好各类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推动形成监督、反馈、整改的工作闭环。
据介绍,2023年包头全市涉及村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28.7%。该市纪委监委结合试点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包头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通讯员 杨文刚 孙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