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正确政绩观 建为民新业绩

持正确政绩观 建为民新业绩

发布日期:2024-05-2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浏览量:616

本报义乌讯 (通讯员 季俊峰)为防止和纠正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错位问题,近年来,浙江义乌市建立健全政绩观考察评价机制,持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从对党绝对忠诚、保持战略定力、站稳人民立场、笃行实干担当、坚守廉洁底线5个维度出发,结合机关、镇街、国企3大领域不同特点,分类制定领导干部政绩观正负面清单“双十条”。针对机关部门需加强对基层统筹指导的实际,将“谋划工作不顾基层实际,盲目将标准拔高、任务加码,落实工作以会议部署开头、以下发文件结束,缺乏对基层的关心指导”等问题纳入机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观负面表现情形;针对镇街需加强联系群众的实际,将“不愿和群众打交道,不会做群众工作,对群众合理诉求和急难愁盼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等问题纳入镇街领导干部政绩观负面表现情形。

运用政绩观专项测评、“三重一线”专项考察、“政绩观察员”评价等10种方式,细化政绩观考察的方法路径、流程机制,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绩观“体检”。在每年开展的“向组织说说心里话”干部调研中,将领导干部政绩观情况作为必听内容,“一人一档”建立政绩观档案。在14个镇街和经开区、自贸区年终“大落实、大比拼”活动中,推行“阳光政绩”亮晒行动,由市级班子带领各单位“一把手”深入干事现场互看、互学、互比,并组织“政绩观察员”现场评效能、评实绩,切实把干部干了什么、干成什么、群众支不支持、满不满意摸清摸透。

结合政绩观考察,按照“政绩观正确”“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政绩观偏差”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对于真抓实干、业绩突出,始终秉持正确政绩观的干部,旗帜鲜明大力选拔任用;对于存在一定负面反映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做好组织提醒,第一时间扶正纠偏;对于政绩观不正、动机不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不予使用。同时,联动纪委、审计、巡察、统计等部门持续开展政绩观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动态监管。近年来,全市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中2/3以上来自中心工作主战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1名政绩观扭曲的干部被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