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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3编、158条,与2018年的《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为何要修订《条例》?具体修订了哪些地方?如何把握主旨要义?理论圆桌会栏目将从《条例》总则和“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进行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章节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
【解读】
重视廉洁教育防患于未然
廉洁教育是推动廉洁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正所谓“上医治未病”,廉洁教育的意义在于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廉洁纪律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引导形成“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的价值观;倡导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所有这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全文】
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时刻遵守廉洁纪律
“廉者,政之本也。”廉洁一词与腐败相对,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本色,也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关系到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党的纪律中历来占据着重要地位。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彰显了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持之以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为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廉洁纪律提供了遵循。每一名党员都应当认识到清正廉洁的重要性和违反党纪的危害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保持对纪律的敬畏之心,时刻遵守廉洁纪律,始终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全文】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学习时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