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 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 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575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1日

                                                                                                                          

   2022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分别由太原市艺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太原市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太原市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2022〕48号)安排,结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现就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兼职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要求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学信网不能查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三)任职年限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见习期满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合格,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合格,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4、申报图书、群众文化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中专、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合格。

5、由员级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自本单位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算起,实算至评审当年年底

任职年限本年度按照12月底连续计算。

(四)业务能力要求

    具有基本的文化素质、艺术修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参与相关专业技术实践,协助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辅助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能在指导下写出本专业的一般性的论文或文章。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且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七)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规定执行。 

评审办法

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采取业绩成果评价办法进行,实行末位淘汰,淘汰率不低于10%。

其他事项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50号)规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60元。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可申报相应职称。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任计算。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除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

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由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级职称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级职称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级职称评委会。

    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经属地人社部门或代办机构审核后,逐级报送至级职称评委会。

工作要求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民主评议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的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送材料

1、本人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拟晋升职务);

2、本单位的推荐报告、主管单位推荐函;

3、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发的《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表内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

4、《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5、《XX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成绩需按时间先后填写,任职以前的成绩一律不得填写,附样表);

6、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左右,A4纸打印);

7、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各种证书复印件均A4纸复印);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内容和相关版权信息页)。

表格、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taiyu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下载。

各推荐单位要提前预约报送时间,派专门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未经预约报送、非推荐单位专门工作人员报送或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时间 :20221114日至1118,请各单位提前电话联系预约审核。

报送地点: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5层503室(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0351-4223654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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