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随着全国高考的结束,学校将陆续放假,外出旅游人数增多,继“五一”和“5.19”中国旅游日之后,全省将迎来新的旅游高峰,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也将面临新的考验。为确保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的安全,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以及省安委会会议精神,以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以“四铁”要求推动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1+3”岗位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和指导各类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组织,认真开展旅游安全督导检查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在端午假期和旅游旺季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深入旅行社和景区,特别是游客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导旅游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消防、交管、运管、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准确掌握汛情和恶劣天气以及各类安全信息的预测预报,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网站以及车站、广场、景区信息屏幕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各类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今年端午假期正值全国高考结束后不久,学生游客数量会有所增加,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和出境游团队的教育引导,开好行前说明会,合理安排旅游线路,主动规避风险,错时错峰出行,尽量避开热点景区。同时严格要求旅行社租用合法旅游车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购买游客人身意外保险、加强导游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指导A级景区制定旅游者流量控制预案,在显著位置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相关应急措施,针对旅游者流量、景区周边交通状况等发布预警,引导广大旅游者的出行。积极采取门票预约方式接待旅游者,用网站、电话、信函等方式实施门票和车辆预约,特别是团队预约,要把人数控制在本景区的最大承载量以内,给旅游者一个轻松的旅游环境。要采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把景区应急处置纳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重点时段要加大对景区现场督导指挥的力度,提前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景区周边交通疏导、游客分流、秩序维护、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防恐防暴、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防治等安全重点工作。指导景区合理设计景区内的游览线路,设置明确、清晰的景区游览指示牌和安全标志,提高旅游者的流动率,避免误导旅游者,造成不必要的拥堵。要增设景区临时停车场、售票口、卫生间、蛇形防护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防止发生踩踏事故。要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提示和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细化安全管控措施,严防坠落、溺水等事故发生。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指导星级饭店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特种设备事故等工作,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电、气、油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三、强化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训练演练,在端午假期和旅游旺季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畅通,信息报告准确,避免因掌握信息不准确造成工作被动。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涉旅事件发生后,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向省旅发委报告(0351—7325000),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研究制定端午假期和旅游旺季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和谐、愉快的节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