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 浏览量:1640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省气象局预计,我省将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省政府值班室下发警示通报:7月9日~12日,我省将出现范围广、时间长、强度大的降雨天气。累计降水量30mm~100mm,局部地区可达100mm以上。其中,9日,忻州以南部分地区有中雨,局部有大雨;10日,临汾~长治以北的大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1日,大同、忻州、太原、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有暴雨;12日,太原、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雨,局部有大雨。

楼阳生省长作出批示:请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大范围强降雨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楼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省旅游安全工作实际,根据所在地区情况,做好气象预警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旅游安全。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与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联系,做好雨情水情、道路交通的预警监测、风险预控和风险提示,严防因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和涉旅交通事故。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导旅行社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旅游行程,避开危险区域和路段,特别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景区,禁止游客前往,确保旅游安全。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指导景区进行安全评估,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不间断的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极端恶劣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报告当地政府,果断关停,防止旅游团队和散客误入造成伤害;要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游客流量,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防范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开展训练演练,确保遇有情况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

五、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强化值班值守,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结合省旅发委近期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旅游安全各项工作。(省旅发委应急值班电话:0351—7325000)

六、请各市旅发委于7月18日18时前,将本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企业贯彻落实楼省长批示精神情况书面报省旅发委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佳庆

电  话:0351—7676829(传真)

邮  箱:sxlyaqjgc@163.com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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