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山西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实名反映。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817室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山西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