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名单的通知》(文旅科教发〔2023〕85号),11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筹建期满,经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合格,现批准正式运行。
为继续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用协同,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请各单位围绕行业需求和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支持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运行和发展,指导其开展技术工程化和产业化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