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等8个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8月12日-14 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张云艳
联系电话:0351-2246009
(二)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含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奶生堂25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张捷 冯瑞兵
联系电话:0351-2721217、2721266
(三)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南沙河北沿岸295号裙楼三层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婧超
联系电话:0351-4136186
(四)山西省图书馆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5号山西省图书馆人事科
联 系 人:张靖
联系电话:0351-4126426
(五)山西省文化馆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20号山西省文化馆办公室
联 系 人:苗鑫
联系电话:0351-2023115
(六)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教育中心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50号新闻大楼210室
联 系 人:崔雪娇
联系电话:0351-4146799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四)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等);
(五)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六)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如毕业证未注明,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
(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八)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十)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若出现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仍不达3:1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说明。
(五)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及事宜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