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来源:艺术司 浏览量:1436
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局):
  由文化和旅游部、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将于2024年9月20日至10月8日在安徽省安庆市举办,其间将组织开展全国黄梅戏优秀剧目展演、全国黄梅戏小戏展演、黄梅戏发展学术研讨会、全国黄梅戏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集中展示近年来黄梅戏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取得的优秀成果,促进黄梅戏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安徽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庆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戏剧家协会
  三、申报内容
  (一)全国黄梅戏优秀剧目展演
  1.黄梅戏优秀新创剧目展演
  组织16台左右黄梅戏优秀新创剧目集中展演。申报剧目应为2021年10月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闭幕以来新创作的大戏(含原创剧目、整理改编传统戏、移植改编剧目等)。
  2.黄梅戏传统精品剧目展演
  组织10台左右黄梅戏传统精品剧目集中展演,鼓励“名家+名戏”和经典剧目的青春版、传承版参演。
  上述新创剧目和传统精品剧目时长一般为90分钟左右。
  (二)全国黄梅戏小戏展演
  组织16台左右黄梅戏小戏(不含折子戏)在安庆市集中展演。鼓励现实题材创作。
  申报小戏应为2021年10月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闭幕以来新创作的黄梅戏小戏,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
  (三)全国黄梅戏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
  招收若干名专业从事黄梅戏创作的学员,聘请具有丰富创作表演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艺术家、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组织研修班学员观摩第十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演出,列席剧目研讨会,开展交流活动。
  申报学员应为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活跃在创作一线,在专业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创作研究机构从事黄梅戏编剧、导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创作、艺术评论的优秀人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数额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并统一报送材料。
  除安徽省、湖北省外,每个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黄梅戏新创优秀剧目展演”剧目不超过2台,申报“黄梅戏传统精品剧目展演”剧目不超过2台,申报“全国黄梅戏小戏展演”小戏不超过3个,申报“全国黄梅戏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人员不超过5名。
  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剧目不超过2台,小戏不超过1个,研修班人员不超过2名。
  (二)申报材料
  1.剧目、小戏展演
  (1)纸质资料:经申报单位所在省(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核并盖章的申报表原件1份。
  (2)电子资料:申报表电子版(含申报汇总表、剧目申报表);剧目、小戏完整演出视频、剧本;5张高清剧照。
  2.研修班人员
  (1)纸质资料:经申报人员所在省(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核并盖章的申报表原件1份。
  (2)电子资料:申报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统一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安徽省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B6025室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邮编:246003。电子资料通过闪存盘(U盘)同时寄送。
  联系人及电话:郑少华,0556-5536698,13916953669
  电子邮箱:466392950@qq.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后公布入选名单,统筹确定演出档期、场地并承担场租,给予参演剧目适当补贴,其他参演费用由演出单位自理。研修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优秀证书,为参加研修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三)活动期间,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对参演的优秀新创剧目进行“一剧一评”,请剧目主创人员参加。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9日 


多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