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根据《山西省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县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指南》(晋文发【2016】9号)(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会同公共文化处、艺术处、非遗处、省图书馆、省文化馆有关专家对2019年申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19〕32号)安排,各市进行了项目申报。截止申报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共收到太原等9个市的34个申报项目,其中:建设类12个、验收购置类22个。经资料复核,符合申报要求项目共计25个,其中:建设类9个、验收购置类16个。3月20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9个市、17个县(区、市)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项目评审,9个建设类项目单位、16个验收购置类项目单位分别进行了陈述,评审专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9个建设项目得分从高到底依次为:阳城县文化馆、阳城县图书馆、繁峙县美术馆、交口县图书馆、交口县美术馆、交口县文化馆、武乡县图书馆、武乡县文化馆、武乡县美术馆,拟纳入公示实地调研范围。
16个验收购置类项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陵川县美术馆、太原市迎泽区图书馆、灵石县图书馆、黎城县图书馆、云州区图书馆、云州区文化馆、岢岚县图书馆、襄汾县文化馆、晋城市城区文化馆、晋城市城区图书馆、方山县图书馆、静乐县人民文化馆(需补充产权划分证明,并规范标识悬挂)、静乐县图书馆(需补充产权划分证明,并规范标识悬挂),纳入公示实地调研范围;灵石县文化馆(未悬挂规范标识)、沁源县文化馆(未投入使用)、孝义市文化馆(项目可行性不足)等三个项目,与《指南》规定差距较大,暂不纳入公示实地调研范围,待相关手续完善后,纳入下批次申报评审范围,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资助。
以上内容已经省文化和旅游厅4月12日党组会议定通过,现予公示。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