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山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复审,最终确定吕步震等294名同志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各市、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享有的法定权利,鼓励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义务,切实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附件: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排名不分先后)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