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 浏览量:811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共有星级饭店10375家,完成填报的为9760家,填报率为94.06%。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6个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等10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3个城市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秦皇岛、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等30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拉萨填报率最低,为14.75%。
  一、总体情况
  (一)星级规模和结构
  2018年第四季度,共有884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其中包括一星级54家,二星级1457家,三星级4209家,四星级2315家,五星级807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8842家星级饭店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25.83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15.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02%;客房收入为23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22%。
  

 

  全国星级饭店第四季度平均房价为356.34元/间夜,同比增长1.17%;平均出租率为57.43%,同比下降0.5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4.63元/间夜,同比增长0.66%;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8385.26元/间,同比下降2.38%。

  二、各省份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从第四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6.34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天津,其中北京最高为795.64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63%的有11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北京、上海、海南、福建和湖南,其中北京最高为67.58%。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4.63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江苏,其中上海最高为535.81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385.26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和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101363.59元/间。
  (二)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一星级饭店平均水平111.69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其中西藏和青海的平均房价超过了2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一星级饭店平均水平45.71%的有7个省份,其中河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了90%。
  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二星级饭店平均水平181.78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二星级饭店平均水平52.00%的有18个省份,其中上海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三星级饭店平均水平236.79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其中西藏、上海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三星级饭店平均水平53.55%的有14个省份,其中江苏、广东、北京、海南、湖南和福建的平均出租率超过了60%。
  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四星级饭店平均水平353.59元/间夜的有5个省份,其中上海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了5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四星级饭店平均水平58.19%的有14个省份,其中北京、湖南、上海、西藏和海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了65%。
  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五星级饭店平均水平658.73元/间夜的有3个省份,其中上海的平均房价超过了10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五星级饭店平均水平62.05%的有13个省份,其中安徽、湖北、广西、海南、上海和北京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5%。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一)规模结构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415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数据审核。其中,五星级饭店563家,占全国五星级饭店总数的69.76%;四星级饭店1050家,占全国四星级饭店总数的45.36%;三星级饭店1388家,占全国三星级饭店总数的32.98%;二星级饭店403家,占全国二星级饭店总数的27.59%;一星级饭店11家,占全国一星级饭店总数的20.75%。
  (二)经营情况
  第四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49.91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6.55%。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和苏州等7个城市的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10亿元,其中北京营业收入最高,达到57.07亿元。
  从第四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6.34元/间夜的有20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北京、三亚、广州、深圳、厦门、南京、苏州、宁波和天津,其中上海的平均房价最高,为795.64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43%的有33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南京、三亚、广州、长沙、海口、深圳、珠海、福州、济南和北京,其中南京的平均出租率最高,为74.73%。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4.63元/间夜的有21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北京、三亚、广州、深圳、南京、厦门、珠海、杭州和武汉,其中北京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高,为535.81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385.26元/间的有28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南京、广州、北京、苏州、无锡、深圳、济南、宁波和杭州,其中上海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为101363.59元/间。
  四、比较分析
  (一)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1个省份上升,云南增幅最大,增幅为15.07%;其余11个省份下降,其中西藏降幅最大,降幅为22.66%。
  平均出租率:有12个省份上升,黑龙江增幅最大,增幅为6.47%;浙江保持不变;其余19个省份下降,天津降幅最大,降幅为7.88%。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19个省份增长,新疆增幅最大,增幅为17.13%;其余13个省份下降,西藏降幅最大,降幅为21.34%。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4个省份增长,河北增幅最大,增幅为10.20%;18个省份下降,重庆降幅最大,降幅为18.95%。
  (三)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昆明、张家界、宁波、珠海、石家庄、长沙、呼和浩特、兰州、上海和太原,其中昆明增幅最大,增幅为47.6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宜昌、大连、沈阳、黄山、重庆、福州、长春、无锡、南宁和秦皇岛,其中宜昌降幅最大,降幅为19.71%。
  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黄山、沈阳、石家庄、长春、太原、成都、哈尔滨、丽江、洛阳和珠海,其中黄山增幅最大,增幅为14.39%;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西宁、西安、天津、三亚、张家界、厦门、呼和浩特、上海和郑州,其中秦皇岛降幅最大,降幅为30.04%。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昆明、宁波、珠海、石家庄、张家界、太原、济南、青岛、南京和兰州,其中昆明增幅最大,增幅为48.07%;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宜昌、大连、重庆、三亚、福州、温州、南宁、西安和厦门,其中秦皇岛降幅最大,降幅为32.19%。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长春、呼和浩特、张家界、珠海、兰州、海口、南京、宁波和太原,其中丽江增幅最大,增幅为26.59%;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温州、宜昌、洛阳、秦皇岛、重庆、西安、北京、南昌、大连和三亚,其中温州降幅最大,降幅为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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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 填报率低于60%省份和城市不参与具体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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