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订施行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2022版)及相关细则要求,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创建单位组织综合评定,以下7家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大同市 北岳神溪旅游度假区
长治市 常平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
晋城市 太行茱萸湾旅游度假区
晋城市 洎水湾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
晋城市 高平釜山康养旅游度假区
晋城市 陵川县丈河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
临汾市 安泽沁河湾旅游度假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真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B座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电话:0351-7325183 0351-7325198(传真)
电子邮箱:zykfcggyx@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