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来源:艺术司 浏览量:14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
  为推动小戏小品艺术创作持续繁荣,促进舞台艺术各艺术门类和艺术品种均衡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10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共同主办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不断推出优秀小戏小品和人才,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二、举办单位
  主办:文化和旅游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沙市人民政府
  三、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
  四、活动内容
  (一)全国小戏小品展演。从全国申报的小戏小品中遴选约60个作品,组成约15台进行展演,每台演出1场。
  (二)一场一评。组织专家现场观摩演出,对每场演出开展集中评议,促进作品打磨提升。
  (三)专题研讨。结合本次展演,围绕现实题材小戏小品创作等主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院团管理者、媒体代表等召开专题研讨会。
  (四)原生态船工号子邀请展演。邀请船工号子流布省份的优秀原生态船工号子在湖南省常德市集中展演。
  (五)湖南省优秀曲艺节目专场演出。组织常德丝弦、长沙弹词、衡阳渔鼓、祁阳小调等湖南特色曲艺节目在长沙市集中展示。
  五、申报要求
  (一)作品要求。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申报作品应为2018年以来的新创作品(含原创、整理改编、移植改编等),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艺术本体,彰显本艺术品种、剧种特色尤其是表演精粹和音乐特点;坚持守正创新,富含生活气息和时代精神,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小而美”“小而精”,便于巡演,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演出单位应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申报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六、申报材料
  (一)相关申报表(见附件)盖章纸质件和电子版(文本文档格式)。
  (二)近期高清演出视频(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配字幕)和电子版剧本。
  (三)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函1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请于2024年8月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表电子版、演出视频、电子版剧本存储在同一闪存盘(U盘)中一并寄送,同时将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 382620094@qq.com。报送材料请标注“首届全国小戏小品展演申报材料”。联系人及电话:吴文丽 15707315211,0731-85286032。
  七、其他事项
  (一)“原生态船工号子邀请展演”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邀请参演名单,无需申报。“湖南省优秀曲艺节目专场演出”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
  (二)2023年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的小戏曲、小品直接参演,无需再报送。
  (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并统筹安排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
  (四)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
  (五)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证书。
  (六)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工作。
  (七)为促进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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