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太原市“2020年度旅游地接前五名专项奖励”的通知》的解读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做好申报太原市“2020年度旅游地接前五名专项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问答形式作如下解读: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发改服务字〔2020〕226号)第(五)条第二款“对年度地接人数前5名的旅行社,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及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的规定。
问:为什么只有91家旅行社可以进行申报
答: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统计结果,我市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入境游接待+国内游接待”填报有统计信息的只有91家旅行社,因此只有这91家旅行社符合申报条件。
问:申报要求是什么
答:1、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准备,资料要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时限一次性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旅行社递交的申报材料,要求相关确认书、协议要有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制:
① 发现旅行社在申报工作中存在编造虚假团队信息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② 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 有重大旅游投诉或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④ 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有不良信息记录的。
问: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
答:1、时间:2021年11月26日-27日
2、地点: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618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培官 0351-4222947
问: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国内、入境游接待入并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邮箱tyswljsck@163.com;
2、团队行程单、导游派团单(附带团导游电子导游证复印件)、旅行团成员名单(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酒店入住协议、确认单或住宿发票;
4、旅游景区门票或相关证明;
5、其它能证明旅行团真实存在的补充材料(团队付款凭证、住宿酒店签单、住宿酒店全年对账单流水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