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13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127

        按照山西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太原市各级政府坚强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下,2021年度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在全市10个县(市、区)抽取了101个乡(镇、街道),650个村(居)委会,调查登记常住人口8.9万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零时。

        经对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科学推算,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5390957人,比上年增加72435人,增长1.36%。


二、人口自然增长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41645人,出生率为7.83‰。死亡人口30967人,死亡率为5.8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1‰。

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三、地区分布

         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性别构成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757901人,占常住人口的51.16%;女性为2633056人,占常住人口的48.8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74。

五、城乡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810087人,占常住人口的89.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0870人,占常住人口的10.77%。

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主要指标解释

        人口数: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本公报中的人口数是指本年度12月31日的常住人口。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常住人口包括:1、在抽中的调查小区居住并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2、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3、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4、在抽中调查小区居住,户口待定的人口。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其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村民委员会地域。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其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公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死亡率指年死亡率。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别比: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2021年度太原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太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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