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筱京:做好群众“解忧人”

张筱京:做好群众“解忧人”

发布日期:2024-07-25 来源:太原日报 浏览量:942

  迎泽区司法局庙前司法所所长张筱京,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余年,始终不忘初心,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用心、用情、用理、用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机制,坚持“调解普法齐并进”,既是居民知心的“调解员”,又是架设在社区和居民之间的“连心桥”,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和肯定。

  “人民调解的目标在于化解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的主要标志就是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确保调解结果合法有效,协议履行到位。” 7月3日,庙前街道办事处三楼北边走廊的一间办公室内,张筱京处理完“调解卷宗”后,将十几份“调解卷宗”码放得整整齐齐。

  2017年,张筱京来到庙前司法所后,她聚焦基层矛盾,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庙前司法所工作的7年间,她创建了“两级网络调处机制”:社区调委会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做好初次调处;街道调委会对社区调处不了的或本级直接受理的纠纷,以及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纠纷进行及时调处。

  在此基础上,她还总结经验,形成“调解普法齐并进”的“四步”调解工作法:即第一步耐心倾听矛盾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各自主张;第二步运用法律解释行为合法性,同时进行普法教育,进而让其自觉认识到行为对与错;第三步耐心说服各方当事人达到各自的理解让步,合法合理合情协调达成共识;第四步制作人民调解书,对不能即时履行的协议,建议司法确认,为履行协议“上保险”。

  一天下午,一名怀抱婴儿的妇女和一位中年男子因租赁房屋被拆,房东拒退剩余房租来司法所申请调解。张筱京了解情况后,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运用“四步调解法”分别进行普法教育,劝彼此互谅互让。房东同意退4000元,承租户表示同意。随后,房东表示要回家取钱。原以为纠纷就此化解,没想到房东竟一走了之。在多次联系不上房东的情况下,寻求派出所帮助,才得以与房东再次取得联系。在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房东终于带着剩余的4000元重新返回所里,与承租户办理了相关退款手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无独有偶,劲松路23号楼一名住户将房子租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又将房子分租给多个住户,导致夜晚噪音不断,给楼下邻居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楼下邻居多次与楼上房东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到司法所申请调解。张筱京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采用“四步调解法”,了解双方诉求,同时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对张筱京而言,无论是外来务工人员,还是本地居民,只要辖区居民申请调解,她都坚持做到“应调尽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021年,张筱京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获此殊荣,她倍感骄傲,她表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自己一生的执著追求,自己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追求和担当,为群众“解”疙瘩、“调”和谐,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解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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