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疫情防控办重要通告!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重要通告!

发布日期:2022-03-16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751

关于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近期,我国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省外入并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和防疫物资公路运输保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结合当前我市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实行定点进出,可从杏花岭区丈子头东、丈子头西、万柏林区东社、晋源区古城营、迎泽区长风东、尖草坪区柴村、小店区小店等交通检疫卡口进入。


  二、接收省外物资的场站(单位)需提前向属地县(市、区)交通部门报备。未报备的,原则上不得接收来自省外物资。


  三、货主单位需提前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沟通联系,确定高速出口、市内运输路线、交接场所、交接时间,由货主单位填写《省外物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承诺书》,向交通检疫卡口负责检疫工作的交通部门报备。


  四、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手消毒剂随时进行手卫生消毒。货主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外科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与司乘人员接触,使用非直接接触的交接方式进行货物交接。


  五、货主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不下车,全程按规定路线、点对点无接触交接,不得在太原逗留。


  六、交通检疫卡口要加强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查验。省外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须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太原市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市疫情防控办提示

省内涉疫地市返(抵)并人员要在第一落点核酸检测 

        3月14日0时至24时,吉林、山东、陕西、天津、广东、浙江、辽宁、江苏、河北、重庆、上海、黑龙江、甘肃、北京、广西、云南、贵州、安徽、河南、湖南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6市(区)报告新增本土病例3507例。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3月15日,市疫情防控办提示,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特别是2月27日以来有安徽省马鞍山市、亳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浙江省金华市,天津市宝坻区,北京市东城区,湖南省长沙市,河南省商丘市,重庆市巴南区、渝北区、永川区,四川省宜宾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社区(村)、法人单位要主动开展摸排,并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控措施。所有省外返(抵)并人员和省内有涉疫地市返(抵)并人员,要在第一落点处立即采样,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黄码”,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正常解码;境外入境人员,赋“红码”,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解码;时空伴随者,赋“黄码”,实施“7+3”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禁止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自动解码;对大数据推送尚不能排除风险的人员,暂赋“黄码”,经排查核实后,分类转码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要继续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山西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将核验“山西健康码”作为通行必须凭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为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广大市民在接收邮件时,要加强科学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建议对邮件外包装消毒。


(刘涛)

信息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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