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太原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新闻发布会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太原市文旅局二级调研员张广亮、规划发展科科长王海平围绕《太原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太原市文旅局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建设文化强市,实现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和依据是,2019年11月,山西省获批成为全国第八家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统筹推进、分批创建”的原则,2020年10月,山西省文旅厅确定了太原市7个县(市、区)为重点创建主体单位。为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57号),结合太原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为太原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实施意见》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与《山西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意见》相衔接,紧扣发展主题,突出地域特色,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要以全域旅游建设为抓手,以文旅融合发展为主线,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做强做优文旅产业,着力打响城市文旅品牌,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三是《实施意见》围绕把文化和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实现文旅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提出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6个主要任务是,推动改革创新,丰富产品供给,构建服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塑造品牌形象。细化为16条具体举措,深化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品质文旅新引擎、全力培育文旅新业态、做精做优乡村旅游;打造立体交通网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强化文旅市场监管、维护文旅市场秩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打造优质环境、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打造“锦绣太原”旅游品牌、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推介。
《实施意见》立足全市文旅资源优势,创新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从推进文化旅游业在改革创新、供给体系、公共服务、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提出系列举措,构建文旅高质量发展工作矩阵,顶层设计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日益彰显,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引导和保障力度,实现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问题1:制定《实施意见》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是全方位推动文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纵深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抓手,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了依据,指出了路径,明确了任务。通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发展全域旅游的好经验好模式,以创建单位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探索,切实创新,促进全域旅游优质发展,全方位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带动作用,为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作出文旅贡献。
问题2:目前,太原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答:自我市提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努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太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太原市东西山旅游公路沿线文化旅游提升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进程。目前,两个《规划》已完成初稿。结合创建需要,调整太原市人民政府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太原市旅游条例》(修订版)《太原市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打造“锦绣太原”旅游品牌的实施意见》《“游山西·读历史·畅游锦绣太原城”活动实施方案》,这些规划、方案、举措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是积极落实创建任务。努力扶持旅游资源密集、基础设施完备、旅游业态丰富、旅游产品多样、发展基础较好的晋源区、阳曲县等7个县(市、区)作为重点培育创建主体。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晋源区、阳曲县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初审验收。晋源区在城乡环境整治、旅游业态融合、旅游交通提质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省域示范作用;阳曲县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创建基础,提升旅游品质,构建“全景阳曲·全域旅游”新格局。近期,娄烦县召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会,以全域旅游的大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其他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聚焦重点难点,积极作为,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问题3:今后,太原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是什么?
答:太原作为山西省省会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及文旅资源优势,不断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文旅融合,全面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升太原影响力和吸引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下一步,我市将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牢县域这一创建主体。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地级创建单位,其辖区内70%以上的县级单位通过验收后,方可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此可见,县域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最基本的验收单位,是创建主体。创建工作必须紧紧抓牢县域这一“基本核心”,筛选出旅游资源密集、基础设施完备、旅游业态丰富、旅游产品多样、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重点培育主体。各县(市、区)要全力推进《县域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与要求,围绕创建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突出特色的原则,持续精准发力,形成文化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晋源区、阳曲县等县(市、区)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
二是抓实改革创新这一创建主线。改革创新是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主线,其核心就是要建立起符合旅游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作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一条基本审核内容和认定条件,如果没有改革创新的举措就达不到验收的基本条件。太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从市县两级都必须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有多项实实在在的改革创新举措,一定要有突破性,一定要有推广、示范价值,达到初审验收条件。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制定《关于推进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探索和积累有益的创新举措,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太原经验。
三是抓好融合发展这一创建重点。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是实现区域旅游发展全域化的关键环节,也是带动相关领域改革,充分释放以旅游为突破口带动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重点环节。“旅游+”和“+旅游”的方式是丰富旅游产品的有效手段,对创建单位来讲,加强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作用,根据自身优势,因势利导,在旅游产品、公共服务、营销方式等方面,突出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最终形成各个县级创建主体“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局面。同时,结合创建实际,积极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配套政策,统筹整合具体举措,拓宽扶持渠道,加大要素保障,凝聚创建合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持续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