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推进“执转破”机制

太原中院推进“执转破”机制

发布日期:2022-11-15 来源:太原日报 浏览量:1342

  “这个案子我来负责!”一件未履行标的额4.22亿元的某电缆公司执行案,拟转入破产程序后,太原中院破产审判庭法官米青山第一个站出来揭榜挂帅。11月12日,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化解“僵尸案件”,太原中院大力推进执行与破产相衔接的“执转破”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共有终本案件9946件,其中,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占30%。近来,太原中院大力推进执行与破产相衔接的“执转破”工作机制,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相融合,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和涉企案件“出清”,有效解决案件执行难。

  目前,太原中院针对“执转破”开展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破产审判庭和执行局法官前往苏州、福建等地的法院学习“执破融合”先进工作经验;二是破产庭和执行局共同组织汇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先进法院经验做法等材料,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太原法院“执转破”工作规范;三是确保一案一策一团队;四是着力培养精通执行和破产的复合型人才。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太原中院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执转破”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和办案规则,探索案件甄别、审查、听证、立案、审理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做好执行手段和破产手段的融合适用和有效衔接;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督促管理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对评估、审计环节的有效监督,不断推进“执转破”工作走实走深,使破产挽救功能有效发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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