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私拿物品 “顺手牵羊”属侵权

保洁员私拿物品 “顺手牵羊”属侵权

发布日期:2025-04-20 来源:太原新闻网 浏览量:605

  小区保洁员在清扫楼道时,两次将自己暂时放在门口的物品擅自拿走,引起居民张女士不满。经属地天朗美域社区网格员协调,保洁员认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当,对拿走物品进行赔偿,并承诺下不为例。

  4月18日上午,天朗美域小区一期17号楼居民张女士向网格员石俊兰反映,她家刚换下来的旧油烟机放在家门口,物业保洁人员问都没问一声,就悄悄拿走了,这让自己很恼火。之前还有一次,她收拾家临时摆放在门口的旧鞋也被对方悄悄拿走,还是自己去调取监控才知道的。张女士认为,虽然东西不值钱,自己也懒得追责,但是保洁员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希望社区关注并提示物业。

  针对此事,石俊兰找到该楼保洁员进行了询问,对方承认确系自己所为,但以为是居民丢弃不要的。网格员耐心给保洁员做思想工作,尤其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此种行为侵犯了居民对财产的占有权和处分权,理应担责。保洁员表示立即改正,因旧油烟机已经被自己卖掉,愿意将换来的20元转给张女士。对此,张女士回应无需赔偿,但希望对方下不为例。保洁员通过网格员表达了对居民的歉意。针对此事,物业负责人也对保洁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律师说法

  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表示,保洁员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235条、240条等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居民对放置在楼道的合法物品依然享有所有权,保洁员未经允许擅自拿走,侵犯了居民对财产的占有权和处分权。若物品仍存在,居民有权要求保洁员返还原物,若物品灭失或损坏,可主张赔偿。

  一般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居民可留存物品价值证明、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与物业或保洁公司沟通,要求返还物品或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物业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返还原物、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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