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兰某因为邻居家孩子吵闹、门禁卡不能使用等琐事,酒后损毁儿童车、物业大门玻璃,涉嫌寻衅滋事罪。4月20日,迎泽区检察院消息,对于这起偶发矛盾引起的案件,该院在社区召开听证会,对兰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时,修复了邻里关系。
2024年7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兰某因楼上邻居小孩在休息时间吵闹、物业配发的门禁卡不能使用等琐事,酒后持械对楼上住户入户门、楼道墙面、放置在楼道内的儿童车任意毁损。随后,他又持械至小区外毁损物业办公楼大门玻璃。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共计4000余元。
案发后,兰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迎泽区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走访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是关键。为此,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引入社区、物业等第三方力量开展调解。经调解,兰某真诚道歉,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法律规定,该院拟对兰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更好地办理这起群众身边的“小案”,该院在兰某所在的社区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听证员,侦查人员、双方当事人参会,社区代表到场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听证事项、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兰某自愿认罪认罚,向被害人表示悔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认为,兰某因生活中的偶发矛盾,持械故意毁损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双方达成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结合案件,大家围绕物业管理、邻里沟通问题展开教育,进一步消除双方当事人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双方的“法结”与“心结”。
“案件虽小,但从不谅解到握手言和,能够化解双方矛盾实属不易。这场‘家门口’的听证会体现了公开公正,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不仅有尺度,更有温度。”听证会上,社区代表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