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各文化和旅游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并安办发〔2020〕37号)要求,紧密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零事故”创建工作、全国安全发展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同意,现将太原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扎实推进存在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整改、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
第一组长:齐宏明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组 长:姚晓蓉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张广亮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俊跃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红星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晓英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芦国庆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少华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克强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张建斌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于全红 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程晋生 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曹永明 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郭桂红 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成员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对活动进行指导、督导;研究、协调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领导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少华(兼)
副 主 任:胡 飞 王海平 吕培官 赵尚明 曹晋忠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负责联络市安委办,协调机关各科室及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月”各项活动。
三、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文化旅游行业范围内统一开展。各级文旅部门和文化旅游企业要根据市文旅局要求,按照属地县(市、区)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加属地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重点组织好以下活动:
(一)集中宣讲活动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单位、文化旅游企业,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谈心得、谈体会、谈职责、谈落实,让安全生产学习内化在心,外化于行;二是要积极参加省、市各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三是要组织员工开展讲解发生在身边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故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主题宣讲活动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文化旅游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版报、墙报、自办报、微信、QQ群、微博、LED显示屏、企业网站、网页等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见附件),举办演讲、讲座、座谈、竞赛、讲身边文化旅游安全事等活动,不拘形式集中宣传文化旅游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关于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文化旅游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应急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三)导游、领队安全培训活动
导游和领队人员是旅游团队的一线指挥员,是旅游团队的核心,各旅行社要紧紧抓住导游、领队这个旅游安全的关键,强化对导游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强化导游人员尽职尽责的培训,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技能培训,强化导游、领队人员业务规范的培训,使导游、领队成为旅游安全的守护神、旅游业务模范遵守者、游客的守卫者。
(四)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微信群、微博、公众号等向广大市民宣传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等活动,解答市民群众和游客关心的文化和旅游安全问题。
(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单位、文化旅游企,要借助电影、电视、网络或者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公众号开展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警示教育展播活动;要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同时,要通过播放典型案事故例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文化旅游安全工作提升。
(六)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文化旅游企业要继续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熟练掌握应急程序,有效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活动
深入开展“知责履责、 失职追责”活动,提高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全行业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能力,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和治理水平,真正构建预防事故的“防火墙”,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
(八)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和安全随手拍活动
积极参加全市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及“安全随手拍”活动。面向从业人员和游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隐患排查知识宣传、违法行为曝光、举报奖励报道等方式,发动群众、发现问题、集中整治、消除隐患。
(九)“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书画、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各级各文化旅游企业,要按照市安委办和市文旅局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推荐一批好的作品,市文旅局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切实达到共享安全文化的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情况,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排部署,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上下配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召开小范围专题研讨会议,认真部署动员,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统一部署,取得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实际,结合“三零”单位创建、安全发展试点城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及时发现推广各单位在重点工作实施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大会、专题会议、媒体、微信、QQ、微博等,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游客,开展安全知识学习,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充分利用楼宇电视、户外LED、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等,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畅渠道通,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行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文旅游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资料,6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推荐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6:30前报送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视频、图片等电子版资料;7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材料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 高东亮 王 力
电话(传真):0351-- 4226822
邮 箱:tyswljaqjgk@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2:“安全生产月”联络人推荐表
附件3:“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山西太原应急”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