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促进全市工艺美术传承创新发展,激励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提升创作水平,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参加2021年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雕塑工艺品制造、金属工艺品制造、漆器工艺品制造、花画工艺品制造、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地毯及挂毯制造、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陈设艺术陶瓷制造和园艺陶瓷制造十一大类范围内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以下简称创作)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或工艺美术类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相关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3.连续从事工艺美术创作满15年。非太原市户籍申报者应提供目前在太原市辖区内从事工美工作的工作和生活的材料。
4.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独立创作作品多次参加省内外展览展会,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奖项。
5.在工艺美术的传承、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大贡献。通过以师带徒、创建工作室、创办工美企业,在技艺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学术成果转化、安置就业、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慈善等活动。在当地或行业内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曾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
(二)不具备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实际操作能力或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及已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者范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报及评选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资料者;
2.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者;
3.创作作品有版权争议者;
4.有违规、违纪处于处分期间者;
5.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2021年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者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有关成果、获奖情况及有关业绩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按《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和《申报书》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印鉴;
3.申报者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参评作品3件(套)不同角度照片;
4.申报者本人近期现场展示全部或主要创作技艺约10分钟的操作视频资料;
5.符合条件的省属单位人员,可由省工美产业联盟会同太原市文旅局、太原市工美协会申报。
以上纸质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7份。对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申报者需提供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连同申报者操作视频资料刻录光盘或U盘,随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个人实物作品送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须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将带有本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书》,表3)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2.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在《申报书》表3填写县(市、区)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1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促进科。
3.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城联社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组织进行初审,择优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4.市文化和旅游局填写申报者推荐意见(《申报书》,表3)和推荐汇总表,并出具推荐报告1份(加盖公章)。
5.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山西工美产业联盟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参评者进行评选。
五、其他要求
1.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实行“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推荐工作,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者要严格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表格和附件可登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
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博
电 话:0351-4030480
邮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621室
附件:2021年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太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