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市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整体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国庆、中秋、“9·27”世界旅游日来临之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抓好旅游行业复工复业复苏,持续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师旭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亮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安俊跃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红星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少华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建斌 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张学忠 小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 厦 迎泽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宋建伟 杏花岭区文化和旅游局书记
李瑞清 尖草坪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有军 万柏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会中 晋源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钧 古交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罗学功 清徐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丽琴 阳曲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曹俊生 娄烦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牛志红 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海平 市文化和旅游局规划发展科科长
吕培官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胡晋爱 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胡 飞 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赵尚明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王文申 市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王少华(兼)
副 主 任:吕培官、牛志红、王海平、胡晋爱、胡 飞、赵尚明、王文申。
三、阶段划分
共分2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至10月份),围绕“9·27”世界旅游日、中秋、国庆长假展开,重点突出景区周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等。
第二阶段(11至12月份),通过整治,集中“规范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提高整治成效。同时,抓实抓细抓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加强对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的监管力度,重点解决发布销售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等问题。一是运用网络信息,对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实施全面监测,对发现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等产品及信息,督促相关企业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并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二是教育引导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严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七条底线”和“九不准”,及相关制度和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及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大对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
(二)旅行社业务:持续保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对导游业务的规范,对无资质、资格进行非法导游活动的,导游人员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诱导游客消费、擅自增减购物点、服务不规范、不履行安全提示提醒责任的进行重点整治,从重从快处罚。三是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或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要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三)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一是各县(市、区)、各景区点要加强管理,重点整治规范景区点讲解员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技能,切实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停车场的整治力度。规范景区经营行为,禁止捆绑销售、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行为,严查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三是整治景区周边“黑车”、“黑导”,村民尾随兜售、拉客销售、强买强卖等问题。对游客投诉居高不下、内部管理混乱、经营行为失范的景区景点进行重点整治,对屡教不改、屡罚仍犯者,列入我市旅游市场黑名单,并上报省文旅厅、国家文旅部,建议列入省、国家旅游市场黑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旅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迅速开展行动,确保步调统一,政令畅通,收到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法规范。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强化文化综合执法队的执法能力,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管水平,保持我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和发展环境。
(三)加强综合治理,搞好统筹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执法力量,强化震慑,举一反三,全面检视存在问题,与全市“三零”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结合,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五)做好整治总结,坚持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文旅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周五向市文旅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联系电话:4222947 邮箱:tyswljsck@163.com。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