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30 来源: 浏览量:693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对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及导游人员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规范和提升服务质量,依法调处市场纠纷,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稳定。

(四)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五)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六)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七)配合查处广播电视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查处本区域内艺术考级机构、艺术考级承办机构、艺术考级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承担“扫黄打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依法查处文物保护、文物市场等文物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依法查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健身市场、体育彩票市场、体育经营市场等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对三县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负责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承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五)承办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37人,核定领导职数5:队长1(副处级),副队长4(正科级),内设科室16个,规格为副科级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科、财务科、法规科、指挥调度监控科、投诉受理科、网络案件执法科、社会考级与艺术品市场执法科、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执法一科、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执法二科、旅游市场执法一科、旅游市场执法二科、娱乐演出执法科、广播电视执法科、新闻出版执法科、体育执法科。派驻市文物执法大队1个。市文物执法大队规格为正科级,设市文物执法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派驻六个城区执法大队,各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另附文档)

一、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详细说明及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单位预算按资金来源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6.06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增长9.09 % ;其中财政拨款1006.06万元,同比增加83.8万元,增长9.09%。按支出类型分,人员支出718.67万元,运转类公用支出91.54万元,项目支出195.85万元。单位预算资金增加的原因主要有: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单位机构改革,与太原市文物稽查队、太原市体育稽查队三队合并后,需搬迁新的办公场所,增加了办公房屋租赁费以及租赁办公场所维修护费、物业及取暖费;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是因为2020年预算中,因机构改革合并回来的太原市旅游执法监察队无供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2021年预算增加了这些费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11.28万元,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合计11.19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0.8 %;主要原因为2020年预算中,因机构改革合并回来的太原市旅游执法监察队无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增加了其公务接待费。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6万元,其中:零星购置经费3.56万元,执法办案经费政府采购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单位实有车辆2辆。

2. 房屋情况。本单位拥有产权的办公房屋没有,单位租赁房屋面积为1800平方米。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1年单位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单位预算安排资金195.85万元,资金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具体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过程中,体现单位职能核心业务、资金量较大的2个项目,有办公房租赁费项目、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1)办公房租赁费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资金78.2万元。

项目概况:为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省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将市体育局所属太原市体育稽查队、市文物局所属太原市文物稽查队成健制跨部门整合至市文旅局所属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因目前三支队伍分散在四处办公,现有办公场所已远远不能适应现有人员和执法工作的需求,为方便开展工作,在青年宫租赁办公场所,面积为1800平方米,房屋租赁费78.2万元(90万元/1800平方米*1564平方米)。

年度绩效目标:

租赁职工办公场所,是为了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体育市场及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2)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资金36.3万元。

项目概况:我市现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4100余家,备案的网站有26811家,在册导游人数为7200余人,为了更好的监管和维护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正常健康稳定发展,使我队更好的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执法办案经费用于执法办案车辆的租赁、燃油、停车、保险审验费等;罚没物品的搬运费,执法印刷宣传费,以及执法人员人身意外险等。用于文化和旅游专项检查的运行费用、暗访检查费及执法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添置。

    年度绩效目标:执法队员全年对我市现有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和日常抽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的办法,通过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使我市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更加规范,切实保障文化和旅游经营户以及游客的合法权益,监管和维护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继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统一采用以下内容)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市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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