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30日全省、全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坍塌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引深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三年” 专项行动计划和“三零单位”(零上访、零案件、零事故)创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开展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楼阳生书记、林武省长8月29日就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店发生坍塌的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重点,确保文化和旅游系统零事故、零案件、零上访,确保文化和旅游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秋和国庆假日期间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师旭东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王少华(兼),副主任胡飞、吕培官、赵尚明。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文化旅游系统开展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承办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情况,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督办,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阶段(从即日起-9月10日)各单位和文旅企业开展动员、部署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查明情况,并于9月10日前报送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整改阶段(从9月11日—10月31日)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组织力量,分组对全市文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单位和文旅企业对发现的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从11月1日-11月30日)市文旅局组织对各单位和文旅企业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排查内容
(一)重点排查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筑(工程)。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四无”建筑(工程)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产权人、经营者和使用者自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整治,要逐户、逐房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涉嫌违法违章的“四无”建筑(工程),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深入排查旧厂房、宾馆酒店、各类创意园区、学校、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公共既有建筑的装修工程。排查装饰装修过程中是否有改动结构,特别是改动各类承重的柱、梁、墙,对于未经设计、未经审图擅自更改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要求恢复原状,同时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复工。
(三)全面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为重点,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深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消防、轨道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
要督查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严格履行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施工技术交底等情况,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切实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做到有序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行为。要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严格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擅自上岗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五)全面排查各类用房建筑。
各单位(企业)房屋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学校、演出场所、饭店等公共场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百分之五十的房屋;房屋构件严重老化或者腐朽,房屋倾斜、连接构件脱离或者失效,受力构件断裂,结构发生异常的;受自然灾害或者人为破坏使房屋结构变形,结构强度、稳定性、承载力降低的;因扩建、加层、装修或者使用条件改变引起荷载变化,使房屋结构受到破坏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到位。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切实加强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摸排到位,确保隐患摸排全覆盖;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单位等主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做到监督检查到位、各督查组要把督查做到实处,不走过场;要做到治理工作到位,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统筹结合,依法从严查处。要把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同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创建工作的部署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紧密结合起来,整体统筹、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按期完成。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各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重点部位,到不放心的地方,严格督导检查全力确保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建筑物隐患排查责任落到实处。
(四)注重实效,及时上报情况。各检查小组、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化和旅游企业要加强对检查、自查工作的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内容和检查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专项检查整治办公室。各单位要于9月5日前,将自查整治方案报局领导组办公室,各检查组把当日检查表和检查照片于16:00时前报安全监管科。安全科将各小组和各县(市、区)文旅局每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胡 飞 高东亮 电 话:0351-4226822
邮 箱:tyswljaqjgk@163.com
附件:1、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
2、文化旅游企业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检查登记表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