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 浏览量:6801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重要阶段性胜利随着天气转暖,我市降雨偏少,天干物燥。清明假日如期而至,出行踏青旅游扫墓祭祖等活动释放多时封闭的心情和身体的禁痼,多种活动因素交织叠加,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也明显增多。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清明节等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04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备汛、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要求,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就做好我清明节期间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

近期,我市周边多地相继发生安全及森林火灾,特别是阳泉盂县藏山旅游风景名胜区落石事件、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发生山火,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楼阳生书记针对当前多起火情作出重要批示,贺天才副省长分别就防范地质灾害和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市领导作了具体批示,防汛抗旱指挥对防汛备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超前谋划、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把抓安全防范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有效提供文化和旅游安全稳定发展的环境。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配套设施的督导检查,做到明确重点、细化方案、不留死角,要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归零。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在节前对重点文旅活动及场所、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一是在市政府没有放开文化和旅行社业务经营之前,要加强对旅行社停止经营旅游业务的检查。如果接到市政府恢复经营的通知,旅行社企业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市、区)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规范旅游业务,租用合法的旅游车辆、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安全责任、提醒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各类安全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旅游线路,主动规避风险。加强导游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开好行前说明会,做好游客安全提醒提示工作。

       二是指导A级旅游景区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加大景区防火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禁止游客带火种进入景区或在景区进行扫墓祭祖活动,严禁在林区、山区、草原等景区吸烟。特别是墓地、陵园周边的景区,要密切关注祭扫活动,严防引起火灾事故。

       三是指导A级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工作的隐患排查,增加巡山检查频次,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在明显位置公告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识,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避免因强降雨导致的崩塌、滑坡、坠石、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四是化活动场所,在没有接到市政府开放经营之前,要继续认真落实暂停经营的要求。待市政府通知放开业务经营后,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例,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畅通消防通道,联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人员踩踏等事故。

       三、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要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公安、交通、卫生、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天气情况、道路通行情况和景区客流量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游客高峰,做好分流限流准备,有效引导游客安全出行,严防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采取各种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大力宣传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洪等基本知识,做到宣传到位、发动到人,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格局。

       四、做好应急准备,全面提高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及时修定完善行业和部门应急预案,扎实开展训练演练,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物质储备、基础设施、宣传发动等工作。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信息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动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文化和旅游报告,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局值班电话:0351—4225724

     局安全监管科联系人:胡  飞  高东亮

     电    话:4226822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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