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现将《2020年度文化旅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4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旅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编制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并安办法〔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文化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现制定2020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文化旅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局属单位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三必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切实发挥监督检查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为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责任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有据”。同时要强化监管检查责任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不认真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三、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属地政府明确的监管范围,明确每个文化旅游企业的监管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所监管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文化市场、全省百强旅旅行社、赴台游旅行社、出境社、热点线路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游工农业示范点等。
四、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及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文化旅游企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安全等工作;对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5.19”中国旅游日、端午节、“9.27”世界旅游日、中秋和国庆)和重点时段(全国、省市“两会”、省文旅大会)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及检查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情况;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安全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组织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制度落实情况。
(二)旅行社。一是要全面排查旅游线路产品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完善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特别是旅游团队出发前,要严格检查旅游车辆情况,落实“一签二看四查”要求,严禁使用证件不全的车辆。二是按照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并文旅办发〔2020〕12号)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风险降到最低,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和旅游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行前召开团队说明会,行中安全警示提示,筑牢旅游安全防火墙。四是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旅游目的地的气象、交通等各类安全预警信息,合理安排旅游线路,主动规避风险,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
(三)A级景区。要落实好景区主管部门制定的游客承载量管控预案,在明显位置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通过媒体及时向全社会发布预警,做好游客分流和限流预案,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特别是加强对玻璃栈道、水上漂流、索道、滑沙滑草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管控,确保游客安全。
(四)星级饭店。要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管理,强化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把控采购关,规范制作流程,做好大型宴会食品留置工作等;对电梯、燃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防患于未然。同时,做好反恐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巡视巡查工作,确保酒店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文化市场。一是严格对娱乐场所、互联网文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占用和阻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齐备,电器线路规范布置,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五、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计划执法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四不两直”、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程序包括查资料、看现场、访员工、访群众、做记录、反馈问题、下整改文书等。执法检查中,对专业性强的检查项目,可聘请专家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共同检查,以确保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每季度要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同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对列入本级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对象,要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其它旅游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事故查处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二)细化措施,严格执法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政策规定,增强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责任意识。实施现场检查,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按照“一企一表、一企一档、一事一卷”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对监督检查中的相关检查记录、表格和使用的执法文书,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归档管理。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做到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对因检查不认真,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推动文化旅游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2020年度文化旅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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