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 浏览量:684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文化和旅游工作。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扶助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基层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七)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市政府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十)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强化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政策,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太原文化走出去。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六)牵头办理与文物领域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与市文物局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十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下设16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6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0正(含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0副。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另附文档)

一、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详细说明及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单位预算按资金来源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283.51万元,同比增加218.63万元,增长5.38%。按支出类型分,基本支出985.17万元,同比减少96.49万元,降低8.92%,主要是人员减少9人;项目支出3298.34万元,同比增加315.12万元。主要是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三大运营商短信推送项目经费220万元、编制《太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经费200万元、晋祠—天龙山景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经费80万元,常规项目核减10%所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4.02万元,2020年 “三公经费”4.79万元,同比减少0.77万元,降低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降低10%,核减公用经费10%所致;公务接待费1.86万元,同比减少0.53万元,降低22.18%,核减公用经费10%和人员减少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44.05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53.7万元,2020年预算减少9.65万元,下降6.28%,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9人,二是在职人员一般公用经费压减10%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4.5万元,其中:三大运营商短信推送经费220万元,编制《太原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经费200万元,零星购置经费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单位实有车辆1 辆。

2. 房屋情况。本单位拥有产权的办公房屋没有,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我局在望景路105-6层办公,办公房屋建筑面积1233平方米。

(三)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1年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0个,单位预算安排资金3298.34万元,资金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具体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过程中,体现部门职能核心业务、资金量较大的2个项目,有惠民演出项目、短信推送项目。

1)惠民演出项目

2021年预算安排惠民演出资金540万元。

项目概况:文化惠民演出项目旨在文艺事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文化权益。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原市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惠民演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实施:一是组织开展“免费送戏下乡”。“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被列入山西省政府2021年的“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之一。2021年太原市级预计完成文化惠民演出免费送戏下乡600场,面向农村(基层)、景区等演出:600场×0.8万元/=480万元。二是组织节庆文化惠民演出。春节、元宵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在南宫、青年宫等剧场进行优秀剧目展演,12场×5万元/场(演出一场3万元,场地费2万元)=60万元。项目的实施将不断丰富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市文艺舞台繁荣发展,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

2)三大运营商短信推送项目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大运营商短信推送项目资金220万元。

项目概况:20204月市委罗清宇书记在“5G”会议上指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温馨提示和欢迎信息,旨在提高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会后,市委宣传部杨部长召开各有关部门及三大运营商召开了协调会,经过最终沟通协调,决定启动2020年“欢迎短信”项目,由市文旅局具体承办此项目,2021年将继续安排此项目。

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市文旅局将与移动、联通、电信等3大运营商签订短信推送服务协议,三大运营商将提供市内包含六区四县入境的并外用户首次入并停留超过一小时的短信推送“唐风晋韵 锦绣太原”欢迎您!市内用户离开太原超过48小时再次返并的短信推送“唐风晋韵,锦绣太原”欢迎您回家!每条信息单价0.04元,预计推送短信5500万条,5500万条×0.04/=22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欢迎短信的推送将更好地提升我市形象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唐风晋韵 锦绣太原”旅游品牌影响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支出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市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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