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二、三、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关于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和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0年9月,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市 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决策部署
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认真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树立和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
(二)加强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氛围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的决策部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文化旅游行业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推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以质量提升抓“六保”、促“六稳”宣传倡议活动。
(三)加强行业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努力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区景点及周边环境、校园周边、旅游星级饭店、酒吧等非演出经营单位演出活动、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旅行社业务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消费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充分发挥12301投诉和12345便民热线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活动的原则,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二)精心安排活动内容
要因地制宜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要把“质量月”活动与促进文旅行业全面复工复产复苏,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