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 浏览量:6788

关于印发《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925 


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6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三个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在本单位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要求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已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学信网不能查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三)任职年限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见习期满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合格,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或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

3、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合格,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或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

4、申报图书、群众文化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中专、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合格。

5、由员级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自本单位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算起,实算至评审当年年底

任职年限本年度按照12月底连续计算。

(四)业务能力要求

具有基本的文化素质、艺术修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参与有关艺术实践,协助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辅助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能在指导下写出本专业的一般性的论文或文章。

(五)考核要求

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且年度考核结果都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评审办法

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采取业绩成果评价办法进行,实行末位淘汰,淘汰率不低于10%。

、其他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艺术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8号)规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每人260元。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评审材料

1、本人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拟晋升职务);

2、本单位的推荐报告、主管单位推荐函;

3、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发的《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表内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份;

5、《XX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成绩需按时间先后填写,任职以前的成绩一律不得填写,附样表);

6、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左右,A4纸打印);

7、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各种证书复印件均A4纸复印);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内容和相关版权信息页)。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明确推荐责任。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推荐表和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未经审核签字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规范报送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


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各县(市)人社局审核后逐级报送初级评委会。

3、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集中5个工作日办理材料收审工作, 要求各推荐单位提前预约报送时间,派专门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未经预约报送、非推荐单位专门工作人员报送或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01026—1030

报送地点: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5层503室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4223654

相关文件及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taiyu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下载。

附件:2020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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