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切实加强文化旅游行业及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按照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并安办发〔2020〕13号)要求,为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旅游行业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提高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旅游行业暂停经营,全国防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文化旅游安全红线意识。福建泉州酒店坍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市长李晓波作出重要批示:“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隐患。”,把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层层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地落实。当前景区点、星级饭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全面复工经营,我们要认识到长期停工停产带来的思想上的麻痹、安全意识的淡漠、松懈,安全等重要岗位人员不全、急于复工经营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不深不细等问题,必须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行业领域、办公场所风险隐患,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一)深入排查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建筑和办公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积极联合所在区域住建、应急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开展各类隔离观察、办公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县(市、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并督促其采取加固、改进等措施;对存在建设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的隔离观察、办公场所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更换隔离和办公场所。
(二)强化联防联控,明确行业监管重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属地高风险文化旅游项目的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要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管,指导A级旅游景区强化最大承载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景区要合理控制游客数量、及时疏导游客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应对工作。要加大对星级饭店的监管和复工复产的指导和服务,严格落实《太原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确保落实到位。
(三)严守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底线。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安全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初期主要负责人要亲历亲为,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一项一项落实,一项一项排查,建档立账、闭环管理,确保排查不落项,不留死角。要坚持分类分层精准施策,落细落实落地。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决不予复工复产。
三、强化疫情科学防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市、区)政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复产复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应急工作。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推动落实群防群治,强化防范应对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和疫情要立即上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