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 浏览量:6735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为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安办发〔2020〕34号)要求,经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严格落实楼阳生书记5月4日就临县黄土滑坡地质灾害的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始终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两会”期间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30日。

三、领导小组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特成立“两会”期间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在齐宏明书记和姚晓蓉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见附件2),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在“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监管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汇总、上报督导检查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文化旅游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一是各A级旅游景区要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文旅部景区最大承载量不超过30%的要求,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分流措施,及时疏导游客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应对工作;二是各旅行社严格落实晋内游的要求,在组织旅游团队出游时要做好游客的安全引导工作,提醒游客做好安全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措施,明确指定集合地点和联络方法,确保游客安全;三是检查单位在承办组织相关活动时是否依法严格落实相关审批、报备手续,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相关活动的安全工作。

(二)涉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旅行社要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产品,并做好安全评估。选择手续齐备、资质齐全有效且车况好的旅游客运汽车公司,签订正规的《旅游团队承运合同》。导游上车前要认真核查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和包车手续,上车后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职责,配合驾驶员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硬会等违规操作行为。及时观察了解旅游目的地道路情况,因特殊情况造成游客滞留的,要安抚好游客,并合理安排游客食宿。二是A级旅游景区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要按照交管和运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景区车辆管理机构和制度,定期对自备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演练。要及时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

(三)消防火灾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配合当地应急和消防部门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景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情况。同时,检查A级景区是否进行防火宣传和防火管理工作,是否落实风险预警响应措施,严禁火种进入景区,严防森林火灾和消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是旅行社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严禁误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买保健医疗产品,严禁安排旅游团队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就餐,并严格就餐使用公筷、公勺规定;二是旅游星级饭店要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采购关、加工关和贮藏关;三是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管理,加强教育引导景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关,选择有资质、讲卫生、信誉好的食品经营单位进入景区经营,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特种设备和游乐项目安全工作。一是旅行社要重点做好游客体验高风险旅游项目和游乐项目的安全提示工作;二是A级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对特种设施设备检查维修,配备充足抢险、救生人员和设备,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各企业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景区内冰雪游乐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和检查,遇有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三是星级饭店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电梯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

(六)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景区点,在汛期到来之际,要密切关注所辖区域和景区点的自然生态及灾害防治工作,确定专人了解和掌握景区点的自然灾害防治,联合自然生态相关部门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所辖区域或景区点的安全。各旅行社要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旅游线路的安全情况,如遇突发自然灾害,及时取消发生自然灾害景区的旅游行程。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四铁”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对此次专项检查亲自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从严处罚。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检查全过程,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并监督整改到位;全国“两会”期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严密防控,及时报告。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内容和检查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局主要领导,各检查组每日16:00时前将检查表交到安全监管科。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局属单位请于5月19日将专项检查阶段结果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监管科;自5月21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每日16:00报送当日检查情况。

联系人:高东亮        

电  话:0351-4226822    

邮  箱:tyswljaqjgk@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统计表

           2.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组

           3.文化旅游企业“两会”专项检查登记表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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