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太原市旅游市场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案》的通知
并文旅字〔2022〕38号
太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太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旅行社:
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旅游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太原市旅游市场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并双随机办〔2022〕5号)要求,持续做好我市旅游市场抽查检查工作,根据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旅游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对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旅行社及取得营业执照未许可的旅行社企业,根据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分类抽查。本年度部门内部抽查中已检查过的企业,不再重复进行检查。
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如下:A类:1%;B类:3%;C类:10%;D类:40%。
三、检查内容
(一)证照情况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情况;
2.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3.旅游包车合作方是否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是否签订正规的《旅游团队承运合同》。
(二)制度落实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2.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3.事故报告制度及落实情况;
4.企业“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
5.导游安全提醒提示制度及落实情况。
(三)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市场监管局检查内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人员分组
市本级联合执法检查设立2个检查组,检查人员分别由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中抽取产生。
检查1组:由市文旅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组成,主要对旅行社租用车辆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2组:由市文旅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主要对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提高监管效率的具体行动。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大重视程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联动,严肃执法。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强化联动、密切配合,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列入检查名单的旅行社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认真总结,按时完成。检查组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通过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完毕并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注重作风,廉洁自律。联合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禁令等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 吕培官 13754827309
市交通运输局 李玉璞 1373403223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 立 0351723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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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