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 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 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9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06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14


2022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22年度太原市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分别由太原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太原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太原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202248号)安排,结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现就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兼职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积极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努力工作。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

(二)标准条件(见附件1-3)

、评审条件

除执行附件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学历要求

关于学历认可,均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学信网不能查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考核要求

申报人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规定执行。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精神,开展艺术系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工作。

高技能人才获得艺术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艺术领域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艺术专业中级职称。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四、评审办法

艺术、群众文化系列评审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业绩成果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比40%;业绩成果实行百分量化评价,占比60%。实行末位淘汰,淘汰率不低于20%。

图书资料系列评审采取实践操作能力评判和学术技术贡献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实践操作能力评判实行“情景模拟”量化考评,满分100分,占比40%;学术技术贡献实行百分量化评价,占比60%。实行末位淘汰,淘汰率不低于20%。

    五、其他事项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50号)规定,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300元。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可申报相应职称。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任计算。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除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由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中级职称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级职称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级职称评委会。

  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经属地人社部门或代办机构审核后,逐级报送至中级职称评委会。

工作要求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民主评议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的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送材料

评审材料分为A类、B类(详见2022年度申报艺术、图书和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注意事项)。其中,A类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每页大小不超过500K),以申报人命名,以光盘形式报送;B类材料按类装袋报送,评审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不予清退。

表格、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等,请登录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taiyuan.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下载。

各推荐单位要提前预约报送时间,派专门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未经预约报送、非推荐单位专门工作人员报送或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时间 :20221114日至18,请各单位提前电话联系预约审核。

报送地点: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5层503室(望景路10号

联系电话:0351-422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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