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立太原市文旅系统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立太原市文旅系统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5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462

并文旅字〔20222号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建立太原市文旅系统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文旅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络平台和纸质媒介发布相关文旅信息的及时、准确、高质、海量、规范可持续性,利用线上和线下的深度融合更好宣传推广我市及各县(市、区)在文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展现太原的文化内涵,提供更多便民惠民的公共文化服务,建立长期固定的“文旅信息”信息员队伍。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思想觉悟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爱岗敬业,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

(三)具有一定的采写或拍摄、编辑能力,思维活跃,反应迅速,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最新的工作动态。

(四)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收集整理本单位、本部门挖掘出的有价值信息。

(五)具有网络操作的基本技能。对微博、微信、微视频、抖音等技术有所了解。

二、信息员的选拔

(一)太原市文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依照上述基本条件选拔确定至少一名信息员。

(二)选拔出的信息员,须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管理并使用本单位、本部门登录发布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三)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在局官方平台发布宣传稿件及信息更新工作。

    三、对信息员及所在单位的奖惩机制

(一)信息员一经选用,将为其颁发“太原市文旅信息员证”。

(二)文旅信息员为采集信息之便,可持该证在工作时间内优先出入太原市文化旅游场所。

(三)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建立年度优秀信息员评选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及时予以奖励并颁发优秀信息员荣誉证书。此荣誉证书的获得,可作为信息员本人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重要条件之一,也可作为其单位在太原市文旅系统年度考核优秀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信息员如有违反《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员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取消其信息员资格,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

    四、其它

有关市文旅系统信息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以及信息报送审核工作,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全权委托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市文化馆)承办。

附件:1.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员管理制度

2.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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